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缴纳社会保险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知下:
一、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为77257元,月平均工资为6438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3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缴费基数为下限为3863元,上限为19314元。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纳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3863至19314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三、本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