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社保机构核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月核定应缴数额→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社保机构根据保险费到帐情况记录个人账户→社保机构每年打印个人账户清单发给企业和职工。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5. 劳动者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
6.退休后,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核定缴费基数以职工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当前为8%);
9.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确定在省社平工资60%—300%之间?
10.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费”这种观点正确吗?
11. “断保”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1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缴费吗?
13. 为什么说职工是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
14. 劳动者流动到外省市就业后,已缴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15. 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怎样计算?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作“新人”),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3)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称作“老人”),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变。
按照测算,我国现阶段人均寿命为70岁,职工60岁退休后平均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为10年即120个月。
劳动者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条件时无工作单位,需持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劳部发[1995]262号)规定:
(2)凡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进行基本养老金计发
办法改革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如10年或15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月支付其养老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4)凡不符合上述规定,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办法,必须立即纠正。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再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养老金于每月20日由代办养老金发放的农行、建行、邮政储汇局、邮电局发放,遇节假日顺延,最迟不超过25日。
(3)享受建国前生活补贴的离休人员增发的生活补贴于每年1月份随养老金一起发放,现行标准是以基本养老金基数(不含护理费、交通费、剩余津贴)。
21.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怎样办理丧葬费、救济费手续?
22. 对冒领养老金现象怎样处罚?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缴纳。如北京的缴费比例是单位10%,个人2%。职工自批准法定退休的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拿出其中的一部分按职工不同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作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的资金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职工本人缴纳的部分;二是单位缴费中划入的部分,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从单位缴费中按本人工资额1%划入,45周岁以上的按1.5%划入,退休人员按养老金的4.2%划入。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和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其他医疗费。个人账户不足时,职工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相当于在银行的存款,但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或挪作他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和指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补助。
个人医疗保险卡被盗或遗失,当事人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建设银行指定窗口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若代办人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除持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补办新卡时,建设银行收取10元挂失费和10元补卡费(银行不同收费不同)。
因公出差、探亲等发生急诊住院时,患者须在入院后5日内携带医疗证、《急诊证明》、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医疗保险处进行急诊登记(可由家人代办)。出院后持有效医疗费用单据、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处方(化价)、检查单到医疗保险处审核。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首先自付5%后,再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急诊观察时间不能超过3天,急诊观察期间的医疗费,按住院医疗费计算。
(1)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2)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I、Ⅱ型糖尿病(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5)高血压病Ⅲ期;(6)冠心病;(7)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8)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9)支气管哮喘;(10)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11)慢性肝炎(ALT高于正常值2倍以上);(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银屑病;(15)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16)风湿性心脏病;(17)结核病;(18)各类精神病;(19)前列腺增生;(20)重症肌无力;(21)帕金森综合症;(22)消化性溃疡;(23)甲状腺功能亢进;(24)股骨头坏死;(25)颈、腰椎病;(26)周围血管疾病(包括血管闭塞性脉管炎和下肢静脉曲张)。对规定的26种特殊疾病实行分类管理。为了减轻部分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病人个人负担,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列为甲类管理病种,其他23种为乙类管理病种。
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目录规定的病种。一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时提出申报。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月25号以后集中办理。
方法:首先在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门诊治疗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持上述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并鉴定,鉴定合格者到医疗保险处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异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具体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一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85%;乙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75%。从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给予报销。
大额医疗救助金主要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8元(单位5元,个人3元)的标准缴费。也就是说,凡参加大额救助的,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按年度收取,于每年初一次性足额缴纳,即每人每年96元;年度内新参保的单位必须缴纳一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这项资金由市社会医疗保险处单独列帐,专款专用。
大额医疗教助金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50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具体支付标准是: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最高支付额为15万元。一年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两部分,共支付医疗费总额为20万元。
1. 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是多少?
2.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参保人员在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后,享受以下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享受职业培训。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但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2. 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3. 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3)拒绝治疗的。 [5]
1. 生育保险费征缴标准是多少?
生育保险费按照保险基数进行缴纳,由公司全额缴纳,如北京的缴纳比例为0.8%。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几项?具体规定包括哪些?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
生育保险具体规定包括:
(2)参保职工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并发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参保职工生育行剖宫产遇有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肿瘤等切除术的,因上述手术所增加的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分别通过生育和医疗保险网络上传按项目予以结算。
(4)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须在5日内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4.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标准确定是什么?
(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2)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新成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6.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2017年最低缴存基数是多少?
7.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8.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9.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1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12.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13.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14.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如何办理转移?
15.转出单位已注销的情况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6.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行政区域内如何办理转移?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住房公积金能办理转移吗?
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只能由调出单位办理该职工的公积金封存手续,待新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再进行转移并继续缴存。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当封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由该职工向原缴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原缴存单位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办理提取手续。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2)工商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单位出具更名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对账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或发票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23.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为什么需要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24.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有哪些?
25.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6.职工商业贷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7.出国(境)定居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8.异地求学的(指全日制学习)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出国留学:提供入学通知书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最后一次还款金额对账单,在还清贷款的一个月内由单位办理提取。夫妻双方的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还款的金额。
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贷款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总额。
原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在05年联合下文(建金管[2005]5号)规定:“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近几年随着贷款需求和提取使用的大幅增加,开始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为克服这一难题,一方面加大征缴力度,另一方面规范提取条件,按照业务上级规定将以往资金充裕时太宽松的提取条件适当收紧一些。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性质,增加积累资金,为更多需要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职工提供帮助。
销户提取的,如退休、出国留学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1999年4月3日以国务院第262号令颁布实施,2002年3月24日以国务院第350号令公布了修改《条例》的决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为立案案由:
(2)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
42.对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43.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45.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①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③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⑤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⑦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46.新建商品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47.二手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②交易双方夫妻二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④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⑥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还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或其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3份;
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③单位集资方案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⑤单位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原件3份;
⑦借款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合同或协议原件3份;
49.个人自建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④经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审定或认可的建造房屋所需资金的工程(材料)预算书原件3份;
⑥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新建商品房为30万元、二手房为20万元,且不得超过购建房价格的一定比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新建商品房为30年、二手房为2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借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的,按实际退休年龄计算。最短期限为1年。
贷款人最多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②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2。
2017年7月,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二套房利率在此基础上上浮10%。
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从贷款发生的次月由申请人按月偿还,受委托银行按月划扣借款人贷款本息,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内遇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二、企业上社保的好处。
1、 规避风险,减少纠纷。企业依法参保,规范用工,守法经营,可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及违法风险;
3、降低企业综合用工成本。以工伤保险为例,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5%-1.5%之间,也就是说,每人每月最低缴费也就几元至十几元钱,员工一旦发生伤残,甚至伤亡的意外情况下,社保基金支付给员工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之和已突破50万元。工亡职工存在供养人的,补偿金额更可高达上百万元,甚至可以说工伤保险不存在封顶的说法,因为还存在一个长期供养的问题,这个供养包括工亡员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或包括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员工。该笔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普通小型企业如果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实难以承受如此高额的工伤赔付费用,从而导致劳资纠纷争议不断,甚至直接关门倒闭的结果,因此,企业依法参保,实则是规避了用工风险,且社保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无形中降低了用工成本。